申请人浙江欧菲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要求原于2022年9月9日我局已批温州市瓯江口浅滩一期D-04-01-01-01地块温州欧菲流体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流体设备研发与生产项目进行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变更内容:一、将5#楼(开闭所)重新设计到西北角靠近围墙处,建筑面积调整为66平方米;
二、北侧门卫室尺寸不变,向北侧用地红线移动,距离用地红线2米;
三、西侧临时岗亭改为门卫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四、总建筑面积调整为43291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1.443,建筑密度调整为54.51%,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占比调整为0.42%,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比调整为0.29%,非机动车位调整为365辆,机动车位调整为132辆。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瓯江口发展大楼1号楼925办公室,联系电话:8807843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
2024年4月11日